各学院:
为了服务于教师教学发展,切实解决不同学科教师的教学困惑,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,有效开展教学咨询及培训,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决定建设一支多学科背景的教学促进师队伍,现面向全校教师招募首批教学促进师,相关通知如下:
一、教学促进师的设置
教学促进师是受聘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,从我校教学一线教师中选拔,经过学习和培训提升自身教学能力,同时可为教师提供教学咨询和培训的兼职人员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在每个学院设教学促进师1~2名,聘期为两年。
聘期内,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开展对教学促进师的优先培养,并予以教学促进师开展教学咨询、培训和研究工作的资金及政策支持,学院应予以相应的配套支持。
二、教学促进师的选拔条件
1、热爱并坚持从事本科教学工作;
2、愿意从事教师教学指导和咨询工作;
3、中青年教师;
4、我校优秀主讲教师;
5、具有五年以上教龄;
6、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三、教学促进师的职责
教学促进师是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和学院教师发展分中心的骨干力量,其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院中心开展教师教学咨询和培训相关工作。具体任务是:
1、参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师教学发展相关培训、研讨及交流活动;
2、根据学校和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的委托,对相关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提供咨询、指导与帮助;
3、收集、整理教学工作坊和研修班等活动专题,
4、协助教学副院长策划并组织学院教师发展分中心的培训活动;
5、参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活动策划;
6、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相关领域的教学研究活动;
7、撰写相关活动报道及工作总结,扩大教师发展中心的宣传;
8、完成教师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四、报名要求
本着自愿报名及学院推荐的原则,请每学院(部)向教师进行宣传并推荐教师1—2名,请于3月13日12:0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交至教务处。
联系人:张华 电话:83804 邮箱:hzhang3@bjtu.edu.cn
办公室:计算中心105
附件1:北京交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学促进师报名表
附件2: 北京交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学促进师管理办法
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
2015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