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为提高我校教学质量,优化人才培养模式,发挥校级教学促进师在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方面的示范和传播作用,北京交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设立教学促进师基金,以支持和鼓励校级教学促进师开展工作。现启动2016年教学促进师基金项目立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对象
项目面向校级教学促进师进行立项,一人一项。
二、项目范围
项目主要围绕教学促进师的职责,开展教学研究、承担教师咨询和学院分中心宣传等工作,重点资助教学理念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方面的教学研究。本次立项,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:
1.OBTL教学法的研究与实践
2.BOPPS教学法的研究与实践
3.学生中期反馈的研究与实践
4.教师档案袋的研究与实践
5.翻转课堂的研究与实践
6.MOOC的研究与实践
7.微课的研究与实践
8.“对分课堂”的研究与实践
9.“中国大学生学习性投入调查问卷”(NSSE-China)的研究与实践
10.教师发展理论的研究
11.教师发展中心活动的策划与组织
12.其他与教师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与实践
13.教师仪态与健康
三、立项要求
1.项目立项应明确项目的研究内容和最终成果。
2.项目成果应包括每学期至少组织(主持)1次学校中心活动及2次学院分中心活动。
3.项目预算应科学合理,并确保经费使用严格依照预算执行。
4.项目起始时间为:2016年3月-2016年12月。
四、项目经费
1.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0.8万元。
2.项目经费主要用来资助开展教学研究、教学咨询和分中心宣传工作所需的调研费、资料费、通讯费、活动费和软件开发费等。
3.经费使用请按照《北京交通大学教学改革与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四、项目申报及管理
1.以教学促进师个人为单位进行申报。
2.现阶段各项目需填写项目申请表(附件),经学院(部)主管教学院长审核、签字后上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。请于2016年3月21日17:00前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(1份)。
3.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,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,并下拨经费。
4.项目实行教学院长负责制,校院两级管理,具体管理办法详见《北京交通大学教学促进师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联系人:张华 电话:83804 邮箱:zhanghua@bjtu.edu.cn
办公室:计算中心207
附件:《北京交通大学教学促进师基金项目申请表》
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
2016年3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