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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教学促进师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6-03-16

各学院(部):

为提高我校教学质量,优化人才培养模式,发挥校级教学促进师在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方面的示范和传播作用,北京交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设立教学促进师基金,以支持和鼓励校级教学促进师开展工作。现启动2016年教学促进师基金项目立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对象

项目面向校级教学促进师进行立项,一人一项。

二、项目范围

项目主要围绕教学促进师的职责,开展教学研究、承担教师咨询和学院分中心宣传等工作,重点资助教学理念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方面的教学研究。本次立项,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:

1.OBTL教学法的研究与实践

2.BOPPS教学法的研究与实践

3.学生中期反馈的研究与实践

4.教师档案袋的研究与实践

5.翻转课堂的研究与实践

6.MOOC的研究与实践

7.微课的研究与实践

8.“对分课堂”的研究与实践

9.“中国大学生学习性投入调查问卷”(NSSE-China)的研究与实践

10.教师发展理论的研究

11.教师发展中心活动的策划与组织

12.其他与教师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与实践

13.教师仪态与健康

三、立项要求

1.项目立项应明确项目的研究内容和最终成果。

2.项目成果应包括每学期至少组织(主持)1次学校中心活动及2次学院分中心活动。

3.项目预算应科学合理,并确保经费使用严格依照预算执行。

4.项目起始时间为:2016年3月-2016年12月。

四、项目经费

1.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0.8万元。

2.项目经费主要用来资助开展教学研究、教学咨询和分中心宣传工作所需的调研费、资料费、通讯费、活动费和软件开发费等。

3.经费使用请按照《北京交通大学教学改革与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四、项目申报及管理

1.以教学促进师个人为单位进行申报。

2.现阶段各项目需填写项目申请表(附件),经学院(部)主管教学院长审核、签字后上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。请于2016年3月21日17:00前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(1份)。

3.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,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,并下拨经费。

4.项目实行教学院长负责制,校院两级管理,具体管理办法详见《北京交通大学教学促进师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 

联系人:张华   电话:83804   邮箱:zhanghua@bjtu.edu.cn

办公室:计算中心207

 

附件:《北京交通大学教学促进师基金项目申请表》

 

 

       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3月16日